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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1-832544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31 09:06
名 称: 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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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3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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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320日至430日,对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1.老年人福利政策执行情况。截至20221231日,盘龙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3万人,其中:80-99周岁老年人20597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7人。全区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83个,可提供养老床位数2395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0张,护理型床位数1046张、占总床位数的59.06%。建成区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个,覆盖率10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23个。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补贴标准为60/·月、90岁至99岁高龄老人补贴标准为120/·月、100岁以上长寿老人补贴标准为500/·月。

2.残疾人福利政策执行情况。截至20221231日,盘龙区持证并享受残疾两补为611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70/·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水平分别为110/·月、70/·月。

3.儿童福利政策执行情况。截至20221231日,盘龙区农村留守儿童391人,盘龙区共有32名特困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人。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特困儿童人均养育标准分别为2074/月和1374/月。

4.殡葬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截至20221231日,昆明市盘龙区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划定率100%,全区建成0个殡仪馆、7个乡镇公益性公墓、2个经营性公墓。盘龙区自2011年起,对农村居民死亡后给予1500元火化补助。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盘龙区设有0个救助管理机构。2020年至2022年,累计救助563人,其中站内救助0人、站外救助563人。

6.社会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21231日,盘龙区已建成街道社工站12个,登记注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家,持证社工279人。全州登记注册志愿者达23万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盘龙区在社会福利政策执行方面基本落实到位;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方面按计划推进;备案的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正常。但此次审计也发现,盘龙区仍存在社会服务项目未实施完成、违规发放高龄补贴和重复领取高龄补贴、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福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7家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社会服务项目结余资金103.32未及时上缴财政。

该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盘龙区相关街道办事处已经将该资金足额上缴盘龙区财政局及时完成了整改。

(二)社会福利政策执行方面

违规发放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4.92万元。该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区民政局、区残联已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追回违规发放补贴。

三、审计建议

(一)区民政局应建立健全社会福利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杜绝资金结余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福利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二)区民政局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建立健全社会补助对象资格定期核查机制,严格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做到进退有序,确保补助对象精准获助。加强各类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按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好社会福利政策的普惠和兜底保障作用。

(三)区民政局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加强部门间协作,构建多方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大数据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民政、公安、医保等部门的统筹合作。各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优化社会福利资金管理。

(四)区民政局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后的功能设施配套情况及后期运营管理情况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促进养老机构规范运行及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体系的社会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