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盘龙区人大第202312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曹冠富代表:
您在2023年区人大会议提出的第2023124号“关于治理大平潭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非常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热情关注与大力支持,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言献策。
我局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意见建议提到的地点进行了现场多次踏勘并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平潭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所述的大平潭村搬迁点位于昆明盆地北部山区,为侵蚀地貌类型,由于地下水侵蚀和岩溶地貌等原因,导致搬迁点区域产生不均匀沉降。岩溶不均匀沉降区位于村寨西侧斜坡前缘填土地带,平面形状呈矩形,走向近南北向,长约90m,宽约10m,平面面积900m2,海拔高程2195m。经过地质灾害专家现场踏勘后分析后得出,该隐患点除自然因素外,具有人为堆填土未夯实原因,在降雨、房屋加载作用下,该村所在区域土体易沿松软,孔隙度大的地方移动、压密或部分随溶蚀裂隙下渗迁移流失,从而引发了基础不均匀沉降,导致地面房屋变形开裂。
我局已对该区域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牌,对周边威胁对象发放“两卡一书”,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我局已于2022年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对该点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后经市局勘验后获准列入安装名单,并已于2023年3月3日确定监测预警设备基础的安装位置,预计4月左右进行设备安装,届时可大幅度提高隐患点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热情关注与大力支持,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言献策。
2023年3月3日与曹冠富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曹冠富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