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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2-836997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19 10:1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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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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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效,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区各相关单位全年通过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5989条。进一步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增设“政策找企业”“盘龙区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等专栏,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财政资金、教育医疗、稳岗就业、减税降费、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419条;进一步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加强与经济、民生关系密切等重大政策的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多元化水平,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0余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0余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完善申请渠道建设和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压实主办、承办和协办责任,规范办理流程;针对信息公开复杂案件,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和解释说明,做好咨询答疑和补正引导。2023年,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件(自然人90,商业企业3,其他1),累计办结92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2件,处理相关行政复议3件(2022年答复件,行政复议均为结果维持)、行政诉讼2件(2022年答复件,行政诉讼结果维持1件,纠错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到公文办理各环节,尤其加强办文前置审查和政府文件的闭环管理,逐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难、认定不清的问题,定期对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应公开文件公开及时,应解读文件解读同步;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点在制度执行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准确、权威,防范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合理设置网站栏目,明确并动态调整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单位,确保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内容质量有保障;对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积极转发重要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新媒体账号27个,全年共计发布信息19103条。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专区(点位)建设,鼓励各街道(社区)探索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村(居)务公开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全面摸底工作队伍基本情况,重点对上年度考核靠后单位和本年度分管分工有调整变动的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和个性化工作指导,紧盯薄弱环节开展督促检查,聚焦省、市政务公开通报和考核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督促相关区级部门和街道查缺补漏,努力将薄弱环节填平补齐;全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1场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场次(其中线上3次),组织参加市级政务公开业务系列培训4场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盘龙区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要课程和学习内容,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促干着力厚植信息公开理念,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研究、制定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务实细致开展考核,全面检验工作成效,以先进激励后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9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8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17.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3

0

0

0

1

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1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89

3

0

0

0

0

92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还不到位,错词漏字等问题仍存在,个别单位对问题整改仍显滞后、迟慢;二是工作创新不足,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仍比较分散,没有实现集中、统一、规范公开展示,便民性还不够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抽查频次,探索完善日常监测、提醒、预警及通报机制,用制度保障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准确、规范、安全和及时;二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各领域信息“模块化”“聚合式”公开,对辖区内公共企事业单位适用主体清单和应当强制性公开的信息再次全面梳理,建立专栏统一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开放月”活动情况。对“政府开放月”活动加强统筹谋划,紧跟市级活动安排和推进节奏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其中向市级推荐并宣传展示(主要在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宣传展示)政府开放月活动3场次,区内其他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共计4场次,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让公众切身感受政府履职、服务的理念和行动,多维度多方式了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情况。持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以来,完成新增领域——水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编制发布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以信息公开提高一线单位为民办事服务的标准和水平。

(四)政府公报宣传推广情况。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宣传推广工作,重点在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