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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2-84108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29 14:15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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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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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督科、综合事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全民医保覆盖全民,提升全民参保质量,精准制定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规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质量和待遇保障水平。

2.全面推进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推进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推进“长护险”的保障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3.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用上用好国家谈判药。

4.持续降低群众医药负担,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

5.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

6.构建全区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

7.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便群众寻医问诊,实现群众看病购药在定点医药机构“脱卡支付”,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医保服务。

8.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拓展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购药渠道;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满足异地就医人员门诊就医直接结算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6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60.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4.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新增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2.公医经费项目根据2023年度结余情况增加预算;

3.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增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6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60.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6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4.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新增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2.公医经费项目根据2023年度结余情况增加预算;

3.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增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0.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1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1.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新增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2.公医经费项目根据2023年度结余情况增加预算;

3.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增加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3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工作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3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50.00万元,主要用于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7.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医经费项目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8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

2101501行政运行68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64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资金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与上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经费

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有效化解基金风险,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

(二)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

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盘龙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 ,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及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完成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配套工作,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四)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建立全市统一救助政策、统一筹资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五)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

确认各接种点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证区级财政补助按时足额配备到位。降低人民群众感染病毒风险、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

(六)公医经费

完成辖区内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的费用报销的报销工作,保障全区离休干部及民政优抚人员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特殊医疗待遇,减轻离休干部及代管人员医疗费负担。

(七)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完成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汇算工作,确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顺利实施,切实保障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破解医养两难问题,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导致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9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6.77万元,固定资产13.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111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1114085131145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