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大楼维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办通〔2019〕52号)要求,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大楼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3727305083N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锦武路15号
联系电话:0871-63146281
法人代表:金婷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根据“三定”方案区政务服务局核定编制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工资已纳入社保发放)。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审批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审批科、窗口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信息技术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4年大楼维护费预算为74万元,用于支付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窗口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180盆为同品种租赁和1楼大厅绿植墙维护)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含车位费)等,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五、项目实施内容
大楼维护费主要用于支付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窗口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180盆为同品种租赁和1楼大厅绿植墙维护)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含车位费)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大楼维护专项经费74万元,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年初预算,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预算编制阶段(2023年10月-12月)
大楼维护专项经费,于2023年10月结合实际,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编制2024年大楼维护专项经费预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12月)
1、项目组织保障
组 长:郭 娜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范茂康 盘龙区窗口管理科科长
成 员:张 明 盘龙区窗口管理科科员
2、项目监督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内控制度,严格开展大楼维护费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并定期自查自检。
3、项目财务内控管理
严格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内控制度,进行大楼维护费的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预期绩效显著,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预期绩效合理,已实现。
2、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充分,考虑了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大楼维护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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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