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本级)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0000
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科(加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和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立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找准认清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扎实推动全区医疗体系的学科发展、人才引培、绩效考核、医疗资源下沉等配套综合改革,细化出台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2、有序推进“补短板”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2024年7月份组织竣工验收。持续跟进鼓楼、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争取2024年上半年完工。谋划茨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和阿子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着力提升三级卫生网络硬实力。推进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
3、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1)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建设。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持续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工作。全面提升盘龙区人民医院医疗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区域龙头作用。
(2)全力推进卒中中心及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一是争取盘龙区人民医院明年上半年内完成卒中中心建设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巩固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积极成果,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积极推进区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
(3)抓好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投入,指导督促区人民医院、精神卫生防治医院等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以“市级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等项目申报和建设为契机,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和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4)持续开展各个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要求,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2023-2025年)”、“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2023—2025年)”、“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023-2025年)”等专项行动,指导医疗机构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全诊疗流程的质量安全,确保达到中期目标。并在工作中强化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5)深化与昆明市医院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盘龙区人民医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及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借助与昆明市延安医院的合作平台,按照“缺失补齐、特色做精”的发展原则,明确功能定位,找准发展方向,从技术指导、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会诊转诊、信息互通、医院管理等方面推进合作项目落地顺利开展,补齐专科发展短板,切实提升医疗质量、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建立紧密的上下联动机制,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提高辖区医疗资源的总体效能及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全方位促进区域整体医疗水平。
(6)建强执法队伍,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罚没物品处置、监督意见跟踪落实等方面,加强培训和制度完善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流程和执法技能,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运用,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7)深化绩效改革。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绩效政策保障的通知》,建立完善配套的考核实施细则。制定《盘龙区公立医院绩效改革实施方案》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额及统筹分配因素,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8)多措并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方式,注重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抓好人才队伍老、中、青结合。健全“柔性”与“刚性”引才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机制,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选拔力度。全方位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继续加强我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到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科人才、专项业务、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优秀年轻医疗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工作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积极申报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十百千”工程、盘龙区“人才之光”项目。
(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积极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
2.全面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根据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全区健康细胞建设。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建设。在各街道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巩固提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成果。
3.继续巩固和提高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大力营造清新无烟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实现全覆盖,确保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提升。继续抓好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项目实施和控烟干预工作。
4.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扩大监测范围,鼓励街道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地等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和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10)积极筹备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示范区”。2021年我区成功申报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并取得该称号。到2023年已满3年,需要重新申报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示范区”。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项目、中医药队伍人才建设、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交流方面,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撑等多项措施,形成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11)克服困难,全力冲刺,确保业务指标完成。针对查找出来的在业务指标上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找准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迅速行动,利用年底剩下的时间努力追赶,确保盘龙区卫生健康各项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1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区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各项重点措施,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强化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建设,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强化平台管理使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7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74.9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38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7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74.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7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8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新型冠状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预算,二是减少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配套专项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74.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485.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减少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预算;项目支出3821.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897.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新型冠状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预算,二是减少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配套专项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4.0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工作经费;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5.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1002老年福利56.6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节日慰问及相关支出;
5、2100101行政运行419.0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机关运行及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6、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5.9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机关用于宣传、人才培养、行业管理等专项事务经费支出;
7、2100201综合医院68.5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8、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83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家庭医生签约专项经费;
9、2100404精神卫生机构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10、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5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11、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03.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2、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86.1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专管员生活补贴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缴费;
1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重特病社会保障缴费;
16、2101799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务支出;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4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与省级配套的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盘龙区卫健部门预算项目39个,预算金额4930.3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家,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项目绩效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80%以上,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听力筛查率达到90%;婚前医学检查率全省达到80%。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95%;18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4.1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1.4万人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达20%以上;辖区内卫生计生协管服务相对人建档率8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以上;根据市级下达年度指标细化区级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建档率(%) | 7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覆盖率(%) | 7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生儿疾病筛查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 | 8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 14000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卫生监督协管相对人建档率率(%) | 8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0-6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数(人) | 79074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检测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结核病患者管理任务率(%) | 9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基本公卫人均标准 | 84元*12.8% | 元/人 | 根据《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 | 89元/人*12.8%*99.62万人=1154.0000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项目 | 12 | 个(项)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管理人群人群血压控制控制率(%) | 3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 | 2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化管理率 | 8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目标人群覆盖率(%) | 4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管理人群人群血糖控制控制率(%) | 2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 98.8 | 万人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目标人群覆盖率(%) | 4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 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疾病发生率,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0 | % | 满意度调查 | 问卷调查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 41000 | 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062.2976万元。 | 元 | 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2024年预算参照2023年标准89元/人年测算 | 89元/人*12.8%*99.62万人=1154.000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4年年内 | 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 | 年 | 2024年内完成 | 2024年内完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 | 100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
2、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 ||||||||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 | 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 | 153.6 | 万元 | 2024年个人参保缴费标,按13000人(其中特殊家庭300人,每人350元;其他家庭12700人,每人180元),区级承担64%,合计需要153.6万元 | 2024年个人参保缴费按13000人(其中特殊家庭300人,每人350元;其他家庭12700人,每人180元),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956400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国家特别扶助金人数(独子伤残800人、独子死亡1100人) | 18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以前 | 年 |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 | 36 | 万元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6000人*60元=36万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6000人*60元=36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计划生育家庭满意度 | 95 | %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 | 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人数(小学200人、初中300人、高中200人、大专150人、本科150人) | 10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人数(6000) | 60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户数(100户) | 100 | 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 | 50.56 | 万元 |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200人*160元/人=32000元、初中300人*260元/人=78000元、高中200人*1000元/人=200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人=1800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人=300000元,合计790000,区级承担64%,需要50.56万元 |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200人*160元/人=32000元、初中300人*260元/人=78000元、高中200人*1000元/人=200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人=1800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人=300000元,合计790000,区级承担64%,需要50.56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年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市特别扶助金 人数(独子伤残800人、独子死亡1100人) | 18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奖励补助发放率 | 100 | % |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 | 153.6 | 万元 |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市特别扶助金 | 364.8 | 万元 | 市特别扶助金:依据独子伤残800人、独子死亡11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800人*200元*12个月*80%=364.8万元; | 市特别扶助金:依据独子伤残800人、独子死亡11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800人*200元*12个月*80%=364.8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国家特别扶助金 | 156.2511 | 万元 |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590元/月,预计10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60元/月,预计700人享受。3、资金合计:1100人(预计死亡)×590元/月×12+800(预计伤残)×460元/月×12)×12.8%=1562111.64元;国家特别扶助其他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260元/月,预计1人享受,1人×260元/月×12×12.8%=399.36元 |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590元/月,预计10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60元/月,预计700人享受。3、资金合计:1000人(预计死亡)×590元/月×12+700(预计伤残)×460元/月×12)×12.8%=1562111.64元;国家特别扶助其他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260元/月,预计1人享受,1人×260元/月×12×12.8%=399.36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村妇女生育保障人数(顺产:50人,剖腹产:15人) | 65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人数(13000人) | 1300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人数(0人) | 0 | 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32 | 万元 | 2023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20%、市16%、区64%)200*2500*64%=32万元 | 2023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50%、市10%、区40%)200*2500*64%=32万元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 | 6 | 万元 | 顺产:5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15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60000元 | 顺产:5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15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60000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户数(1600户) | 1600 | 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利于经济发展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年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响应工作号召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年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其他重点项目绩效详见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0.97万,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工会经费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550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08万元,固定资产10337.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4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92.0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600.3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80.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011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本级)120240301035930198 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