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3200400100000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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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房屋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7、负责辖区内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液化燃气用户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滇池流域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9、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辖区内城市规划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0、负责贯彻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拟订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承担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取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3、负责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消防工程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
15、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城乡建设科、工程建设审批科、物业服务科、企业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综合科,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市政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管养。一是完善路网结构,积极推进通源路(6号路至沣源路段)、诚信路、东三环闭合等项目实施,改善群众出行体验。二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合同招标,做好项目合同的拟稿、谈判、审查工作,做好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及预决算编制审查工作,把控好政府投资市政项目过程监管。三是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预防性,合理安排养护维修作业,加大病害井盖整治力度,提前消除安全隐患,按要求完成2024年桥梁安全检测工作。四是结合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改造、儿童友好型城市、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方针,科学包装谋划一批住建领域可行性强、成熟度高、上级资金支持力度大的重点项目,最大限度获取中央、省市建设资金支持。
2、多措并举助力建筑业、房地产领域发展。一是继续推行资质证书+省交易平台中标合同额+实地走访的工作模式,强化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企业落户奖补制度,筑巢引凤,吸引更多综合实力强、品质优、口碑好的建筑类企业入驻盘龙,推动盘龙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持续加快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资金审批速度,同时督促“保交楼”企业做好还款计划,指导其做好还款工作。三是落实好市级关于房地产市场纾困相关政策,做好盘龙区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区存在已逾期交付或较大逾期交付风险项目,制定预售监管资金“一楼一策”方案,做好风险项目化解工作。
3、继续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燃气相关事故教训,采取企业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暗访、政府综合督导等方式,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开展隐患安全整治工作,不断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二是根据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城市危旧房排危整治工作,自建房、直管公房、经营性住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研究区级可协调可优化事项,形成盘龙区特色的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执行性。二是通过联审联批工作方式疏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堵点”,切实解决建设手续审批问题。三是主动寻找政策空间,充分吸取其他部门和地区的优秀经验和做法,结合辖区情况进行移植和优化,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5、进一步加强辖区居民住房保障。一是加强公租房、廉租房项目租后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大租金催缴力度,提升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小区人居环境水平。二是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切实监督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项目进度,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速度,着力解决青年人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三是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探索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社会基础治理方式,加大住房维修基金监管力度,推进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四是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才引进工作政策,结合盘龙区廉租房、公租房、保租房、保障房建设情况,探索人才房保障制度,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
6、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增强监测预报实效,争取在“十四五”期间配合省地震局建设覆盖盘龙区境内所有街道的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骨干台网。二是提高震害防御能力,持续做好辖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的培训、审核、监管工作,为全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提供真实、准确数据支撑。三是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订、完善和实施2024年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深化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培训,提高盘龙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0人(包括盘龙区廉租租赁住房管理处自收自支编制4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2人,较上年增加2人,增加原因:行政人员正常退休。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为52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2.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3年财务总收入为5685.88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73.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申请基建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且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1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1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1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部门财政拨款入5685.88万元,全部属于本年收入。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73.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申请基建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且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12.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25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2159.14万元,增加221.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招录人员一批,致使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832.16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3526.74万元,减少694.5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响应国家政策,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基建项目预算申请经费较上年减少,且缩减部分经常性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办公费用;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社保及工资;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11.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9.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4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纳;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2081199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18.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就业金和社保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障费用;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障费用;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1.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364.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支付日常工作所需费用;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8.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廉租处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65.4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16.3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的行政运营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25.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本年共安排支出5212.41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年预算合计33.20万元,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86.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0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年预算33.20万元,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86.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86.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变化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含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部分经费,2024年仅为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以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为宗旨,统筹资金,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公共服务与法治建设五大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全区防震减灾主要任务落实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到位。
(二)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系统盘龙区二级平台项目
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监控,监控施工现场作业情况,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加强跟踪监督,掌握建设工程进度,实现部门远程监控,提高监管效率,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监控平台系统设置了远程视频监控模块,并在建设项目工地安装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包括:工地现场全覆盖远程视频监控采集设备、PM10扬尘检测数据采集设备、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管理数据采集设备(并与市城管局的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传)、工地出入口人员进出门禁数据采集设备(并与市人社局的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传)、责任主体单位人员考勤数据采集设备等设备。
通过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盘龙区二级平台系统,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政府、企业对工程现场的远程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对工程现场安全隐患处理的速度。政府通过出台相应法规文件推动政府部门及企业完善信息化建设,并通过本系统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通过政府统筹规划,协调各业务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监管制度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技术手段,将科技技术力量与安全监管制度紧密集合,实现体制创新,能够统一处置生产安全领域的各类事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99万元,其中:办公费17.48万元、差旅费11.40万元、电费4.3万元、福利费3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培训费4.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水费5.82万元、维修(护)费12.16万元、邮电费7.85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55.17万元,较上年减少2.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变动调离,相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174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8.21万元,固定资产33.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3200400100111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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