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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3-8719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4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盘政办通〔2024〕14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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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目标

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优质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共享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更加公平。力争2024年顺利迎接省、市督导评估,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实地核查,成功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 基本原则

(一)统筹部署,有序实施

立足长远和有序,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和教育发展现状,建立健全发展监测机制,跟踪发展短板,以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

(二)聚焦导向,立足实际

立足实际,聚焦国家评估导向,以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考虑城乡建设与发展、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及人口数量变化趋势,制定适宜学校实际的具体发展举措,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挖潜校内外资源,确保推进工作符合实情、达到要求、取得实效。

(三)坚定目标,发展特色

立足目标和特色,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梳理问题短板,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化难为易,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在学校建设中,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

(四)围绕重点,全面提高

立足重点和整体,加大力度做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师资培训工作,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的指导帮扶工作,纵深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学校成长共同体的优势,全面带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宣传发动(2024年1月—2024年2月)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地区在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第二阶段:纵深发力,全面创建(2024年3月—2024年5月)

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共32项指标进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摸排,清家底明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一校一策”推进整改措施。各部门加强工作协商和联动,各学校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巩固工作成效,聚焦发展短板,寻求解决途径,力争5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和归档等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省市评估(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制定迎检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组织人员开展模拟评估,进一步诊断把脉,针对存在问题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切实做好市级复核(约2024年6月)和省级评估(约2024年10月)的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及时整改,迎接国家实地核查(2025年1月—长期)

分别在省、市两级评估后,根据评估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落实行动,巩固评估成效,进一步完善迎检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实地核查。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

五、 组织领导

1. 成立盘龙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组     长:高 庚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蒋晓庆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 组 长:白  洁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分管领导;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城改局、区税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馆、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统筹协调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大事项,对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职能部门工作联动推进会议,了解创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教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职责,以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工作抓手,切实履行好教育职责。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并成立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各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组员为区教育体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小组职责为:具体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事项,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管和指导,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区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区委召开的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做好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大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在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民尊师重教、全社会支教兴教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区检察院: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配合做好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区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核算、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编制总量,切实做好教职工出编入编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团区委: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会同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区妇联: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区残联: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资 助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实地核查专家组的接待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前期准备、整改、迎检等工作;做好学校的管理工作;整合优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评价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区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区科工信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教育网络、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籍比对工作;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通报有关信息。

区民宗局:负责支持、指导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宣传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格落实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区民政局: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区司法局:负责协助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社会、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负责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加大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仪器设备配置等。

区人社局:积极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教师招聘补充、交流轮岗等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及教职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职称(职务)评聘等相关政策;加大对用人单位违规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学校用地供给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区住建局:配合做好学校建设规划,按职责做好学校项目工程前期、建设、质监、验收等相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学校用好文化教育资源,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支撑工作。积极协助区教育体育局与学校充分挖掘和使用校园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社区教育场地、图书馆、博物馆等各方面社会教育体育资源。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学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疫情防控等指导、监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应急、消防、防灾等指导、监管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学校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经费的专项审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药品及校外培训机构等监督管理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教育体育部门做好教育各类数据填报工作,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普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区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秩序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整治拆除学校周边有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广告及各类乱粘乱贴;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渣土密闭运输,确保学校周边整洁有序。

区城改局: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旧城改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中优先考虑学校和幼儿园修建,配合做好城市更新旧城改建中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区档案馆:负责指导帮助区教育体育系统做好迎检资料和台账的整理工作。

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辖区范围内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学校及周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认真落实控辍保学 主体责任;按职责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项目征地、经费支持、氛围营造等工作;积极协助区教育体育局与学校充分挖掘和使用校园周边的体育运动场馆、校外培训机构、社区教育场地、高校、图书馆、博物馆等各方面社会教育体育资源。

六、 工作举措

(一)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予以重点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优化经费投入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争取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年年实现。(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二是加强对学校校舍使用的核查指导,一校一策对校舍资源进行有效挖潜,通过校内调剂、整合、改建和校外资源挖潜等方式,按照满足教育教学实际所需的原则,充分保障音乐、美术、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必要功能教室的配备,并加强使用效能的提升。指导民办学校制定三年达标改善办学条件方案,结合变更审批、年检评估等不断督促民办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三是加大学校体育场地的整合优化,充分挖掘校内校外体育运动场地资源。对已有校舍充分挖潜,拓展满足学生运动需要的、专用的、安全的活动空间,同时积极统筹协调学校周边社会体育运动资源,指导学校多元化开展更有效的体育活动,全力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所需。(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城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增量提质,优化教育资源布点布局

一是及时分析实施“全面二胎”政策后人口数量和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对适龄入学儿童增长的高峰期及本轮人口出生率的回落进行提前预判、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通过“一校一策略”“一片一方案”统筹做好学位资源的供给调配和学校布局布点规划。(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改局)

二是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展。加快推进金刀营城中村改造配建学校建设项目、俊发羊肠大村学校一期建设项目、拓东一小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财大附中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工作,多部门协同发力,打通响应回路,对新建学校项目的审批、验收等环节开设教育绿色快速专门通道,提升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改局)

三是加大集团化办学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内培外引、扩源引优力度,积极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强优质学位供给能力,缓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超规模的现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建章立制,形成区、教育体育系统、教育集团三个层面的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及细则;通过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党建联建、资源联享、教师联聘、特色联创、教研联做、学段联动、评估联督”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规范集团化内部组织管理,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晰法人职责职权。加大办学条件、办学理念、文化特色、队伍建设、课程建构、质量提升、评价考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四是加快教育资源整合进程。结合目前水源保护区内现有学校布局与人口变化趋势,通过对滇源、阿子营等街道办事处片区内的教育资源进行科学整合,有效解决城乡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结构、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促进教师整体专业素养和学校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

五是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结合相关工作政策要求,原则上不新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三)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扎实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见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高校长治校管理水平,强化目标考核。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体育局)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编制管理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动态核编工作,多措并举及时补充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建立健全区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系统设计、递进培养、全员覆盖、个性指导、学用结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从内容和方法上做到定位准确、重点突出。通过网络研修、送培入区、省外跟岗、影子培训、入校诊断等途径,形成覆盖校长、骨干教师、培训教师、班主任、农村教师、新教师、民办教师的多层次多类型递进式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对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的“孵化器”功能。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四是继续实施骨干教师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不断扩大名师队伍。加大对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研究制定优秀民办教师荣誉奖励办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四)严格管理,稳妥逐步化解大班额

加强学籍管理,努力严控新入学班级人数,规范转学手续,严格控制择校行为,制定落实大班额化解方案,严格控制大班额班级的异地学生转入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新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广大群众子女就近入学就读的问题。(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五)聚焦监测,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以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为指引,进一步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区域质量监测结果解读的多维延伸,推动监测结果的多元化应用,通过精准诊断、合理归因、科学寻策、靶向改进,开展区—校—教研组—教师四级联动精准教研,形成以主题引领、问题驱动和课程落实为主线的教研工作新模式,提升教师学科专业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二是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围绕“双减”政策,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度重视体育、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普及劳动教育。全面实施教育数字化增效赋能计划,不断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的优化配置,提高现代化教育教学水平。(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三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意识,规范学校章程的建立和执行,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全面落实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杜绝择校行为。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进一步发挥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专业支持和培训指导职能。(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六)强化督导,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深入挖掘制约和影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短板和问题,形成督导清单,动态纳入到每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主题中,积极打通教育督导“最后一公里”。责任督学结合督导内容与要点,开展实地督、重点督、精准督,对各学校存在的相关问题做到数据准、家底清、情况明,并在次月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形成督导闭环,确保推进过程有落实、短板解决有督促、成效巩固有保障。(责任部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七)重视校安,全力保障校园师生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努力打造平安校园。(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是坚决防治校园欺凌和伤害。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措施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

1. 依法优化经费投入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争取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争取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确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强化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集中财力、人力、物力抓整改,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全力推进教育资源项目建设进程。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

2. 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巩固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教师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落实督导检查

加强对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认真开展自评公示,及时测算指标达标、缺口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测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情况。建立健全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和限期整改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 办事处根据通报情况,完善年度工作措施,按计划推进盘龙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进度延误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机制。(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熟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义、政策、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为先、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氛围。(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政策解读:

关于《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