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盘龙区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属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全区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盘龙区财会监督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汪洪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明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办目督办主任
许永春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姜 雯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委主任
成 员:贾昊炅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 昕 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东 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喻 蕾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施现秀 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莉娜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婧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夏廷辉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二、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负责统一领导全区财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盘龙区财会监督体系;负责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统筹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主体的贯通协调,研究确定全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区财会监督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机制,牵头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指导、检查区级各部门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等情况;收集、研究、提出报请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财政局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负责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财会监督有关要求和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财会监督工作;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的财会监督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其他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