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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4-865328 主题分类: 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24 11:49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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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4-04-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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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二)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三)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区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管理区级住房基金。


(四)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五)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六)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草拟区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材料。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单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管理。


(十)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十一)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建立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及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十二)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资本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配合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 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部门及时共享。


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等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及区委、区政府分解立项任务中涉及本局需按时上报的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应急管理、文电、信访、机要、财务、资产、采购、档案、保密、接待、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宣传、意识形态、依法治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统一战线及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组织并指导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负责局机关法治政府工作。负责涉法事务和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局机关普法工作。牵头组织更新维护权力责任清单。


(二)预算科。拟订区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等工作。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负责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与上级财政结算年度财力。牵头做好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全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经费事项。负责12个街道办事处收支管理工作。


(三)国库科。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做好上下级财政之间资金调度工作。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库处。负责组织财政、税务、金库和代理银行之间账务核对。牵头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的收支业务,按时报送有关报表。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决算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四)综合科。拟订区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审核、汇编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基金的管理和住房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全区新增建设用地相关费用收缴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表彰奖励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群团组织、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投促、市场监管、城市维护更新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银行开户审核等工作。拟订公务用车、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审核。管理全区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六)农财科。承担农业农村、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银行开户审核等工作。积极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牵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相关资金。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管理。协调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


(七)社会保障科。承担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银行开户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承担发改、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住建、水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银行开户审核等工作。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并做好资金保障。牵头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和结余资金收回工作。


(九)产业发展科。拟订支持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财政政策。协助做好全区财源建设工作。负责纳税大户税收测算和重点企业发展等协调工作。负责辖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业的日常报表及年终决算报表的汇总等监管工作。负责市区对民营企业发展项目的督办工作。牵头组织周转金清收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科。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审核区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法定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负责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管理监督检查本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一)会计监察科。负责管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拟定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财政专户及局机关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管理。负责全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管理。牵头负责法治财政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


(十二)绩效管理科。拟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共性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配合做好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科(加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按照规定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审批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剥离社会职能的财政政策。负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金融管理科。落实支持地方金融产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财政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并落实地方政策性金融、普惠制金融有关财政政策。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融产业招商引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区本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负责研究、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提出改善我区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地方性类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做好辖区金融领域风险整治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


(十五)债务管理科。拟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期工作。负责对区本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进行前置审查。牵头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和偿还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债务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指导责任主体开展问题整改、风险处置等工作。


三、 负责人


党组书记   许永春


局长          姜雯


四、 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昆明市珠玑街7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6313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