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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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38号),市级下达盘龙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90万元。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会签,决定将巩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90万元安排至高原植物种质保护与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等11个工程类项目及小额信贷等4个非工程类项目(详见附件)。现对上级下达资金项目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巩固振兴组办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61176
邮箱:plqfpb@163.com
昆明市盘龙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盘巩固振兴组办通〔2024〕3号 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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