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
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规范化和常态化,区发改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本着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原则, 2024年区发改局共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1项,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配合部门为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实行抽查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依据法律法规、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等修改情况,及时做好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如有调整,调整后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是按步骤完成抽查计划相关工作。将牵头负责的抽查计划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将抽查计划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是认真制定抽查方案。按照“一计划一方案”工作要求,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组织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
四是按要求公示检查结果。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信息报送
围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或有效做法、监管对象关注和反馈的热点问题分析等方面,加强工作动态、综合分析类信息报送,同时要及时掌握每一个抽查事项的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管数据类信息。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