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京医风湿病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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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871-6317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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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京医风湿病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盘环评(2024)16号 |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