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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7-88427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15 14:4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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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24-07-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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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715作出云南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予以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715—20247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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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5日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1

云南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KMSPLQ530103006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