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7月31日,盘龙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郭志雄,区政协副主席舒静涛,区法院院长彭亚一,区检察院检察长鞠爽,区监委相关负责人,区政府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履职,紧扣全区改革发展需要,推动区委中心工作落地落实,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持续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标杆,完善扩大代表和公民参与的制度机制,发挥好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用好代表活动阵地,推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平台迭代升级;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锚定“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勤廉并重作为鲜明导向,把数智赋能作为重点支撑,把协同联动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全区人大整体履职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和区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时,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决定接受部分代表辞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东华街道工委委员名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区政府落实2023年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题询问问题和审议意见等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以加强专题询问和质询“后半程”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