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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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 市管理、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 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城市园 林绿化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制定盘龙区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以及园林绿化总体 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园林绿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及考核。承担 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 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110 社会联 动和市长热线、区长热线交办的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 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和 草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 行使工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水务管理、体育管 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 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管理;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 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监督、检查、指 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负责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和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以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6、负责执行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相关管理规定,联合 市、区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照明、景观亮化基础信息统计,持 续推进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改工作;督促指导辖区街道、各 责任主体做好城市景观亮化、基础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监 督工作;配合市、区相关部门、街道做好城市公共景观亮化、 基础照明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
7、负责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订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对大型 户外广告、大型公益广告设施设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辖区内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工作;督促指导辖区街道、各责 任主体做好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规范设置管理、整治,制 定辖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考核规定,执行考核。
8、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 园林城市和建设世界春城花都”的工作;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 设中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实施全 区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绿地普查和统计工 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 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制定 的城镇绿化行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检查、考评;负责区属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
9、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的研究,指导城市管 理及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 进、应用工作;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10、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管理,参 与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 施;按照市容环境、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等维护管理的计划划拨资金,对资金使 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工作和应急调度工 作。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做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 法协调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七大行动品质提升,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继续做好建设道路绿化喷雾设施、立体绿化示范点、道路“增色添彩”、乔木增补工作。确保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
2、继续抓好绿美盘龙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桥墩立体绿化工作,并加强桥墩现有爬藤植物的精细化管养;
二是结合项目开发完成新增城市绿地建设工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完成公园绿地建设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街心花园(游园)、立体绿化示范点、建设道路绿化喷雾设施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绿色图章”审批工作。
3、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道路巡查监管,严格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对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路面污染依法追溯工地源头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通过与多部门联动,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盘活城市管理一盘棋,彰显盘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活力和水平。
4、持续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环卫一体化”管理标准,加强对背街小巷及城中村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直管公厕维护管理、河道保洁等管理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三是补齐环卫短板,继续推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继续推进路灯补建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 6 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环境卫生管理科。
(3)市政管理科。
(4)法制科。
(5)行政执法监督科。
(6)园林绿化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3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1.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25.75万元,下降1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25.75万元,下降17.1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支出合计1810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9%;项目支出16300.61万元,占总支出的90.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19.53万元,下降17.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22万元,下降10.32%;项目支出减少3711.31万元,下降18.5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9.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00.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2469.3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0.91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4.97万元;城管执法支出68.1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844.7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5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3.28万元;其他支出22.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减少3703.74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一般性支出较往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盘龙区智慧城市管理高空监控系统专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96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工作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工作;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4.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万。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79万元,下降6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9万元,下降6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和各种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19万元,减少69.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9万元,水费2.61万元,电费2.05万元,邮电费3.46万元,差旅费3.71万元,维修(护)费4.49万元,福利费2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资产总额97094.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2.16万元,固定资产7.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96045.09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8.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600101111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本级)20241030020432845(1)2024110510551186320241115024329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