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0401000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隶属于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承担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监管和日常检查,规范旅游市场行为;负责对违反广播电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向上级机关提出制定完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坚持网格化旬巡查制度、检查记录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每一名干部的工作作风。
2.抓好队员素质建设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计划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装备,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市场整治
持续加大辖区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印刷、营业性演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的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个办公室、三个执法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7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2万元,下降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万元,下降0.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和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7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0万元,占总支出的95.26%;项目支出17.90万元,占总支出的4.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2万元,下降0.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2万元,增长0.99%;项目支出减少6.64万元,下降27.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46万元,用于设备购置;专职旅游市场监督员经费17.44万元,用于2023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发放旅游市场监督员工资,促进我区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下降0.3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源节流,节省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1.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8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8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开源节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2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6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源节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2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7万元,固定资产6.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
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57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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