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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11-926534 主题分类: 政策找企业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07 13:40
名 称: 关于持续开展盘龙区 “区(局)长坐诊接诉”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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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盘龙区 “区(局)长坐诊接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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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盘龙区已推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机制,并先后举办了4区(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受理了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安排各部门主要领导,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现场为企业把脉问诊,逐一开方

为持续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盘龙区将常态化开展区(局)长坐诊接诉活动,现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通过以下方式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一、坐诊时间

依据企业挂号预约实际情况确定。

二、坐诊部门

依据企业诉求确定涉及部门。

三、坐诊地点

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局长接诉室

四、挂号预约方式

(一)线上:盘龙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坐诊接诉板块,点击企业诉求一键直达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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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4惠企服务专区扫码预约或现场填写《盘龙区(区)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预约。

五、受理范围

(一)坐诊接诉服务对象:在盘龙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盘龙区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坐诊接诉诉求范围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类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关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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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314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