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盘龙区白邑寺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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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盘龙区白邑寺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调整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变更白邑寺文化公园项目主体单位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盘龙区白邑寺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于2015年9月16日由昆明市盘龙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主体进行立项,批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龙区白邑寺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5〕79号)。鉴于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撤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2024年8月2日《关于加快推进烂尾楼、保交楼、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交房办证有关事宜专题会的会议纪要》明确“由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承接白邑寺文化公园项目的土地划拨主体、不动产权证首登主体”,为进一步推进白邑寺公园老年大学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盘龙区白邑寺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建设主体调整为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它有关事项仍严格按盘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