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4年项目管理费(第二批)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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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后续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提高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比例至5%”的比例,项目管理费用作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项目管理费用作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盘龙区按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第二批),经2024年11月14日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对2024年项目管理费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61176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