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开展盘龙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联合接访日程安排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联合接访日程安排相关调整要求,特调整盘龙区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联合接访地点
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昆明市白云路327号)1楼东侧窗口。
二、集中联合接访时间
接访时间 | 参加接访领导 | 接访工作人员 |
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4:30-17:00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盘龙公安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
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30-17: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总工会相关科室负责人 |
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4:30-17:00 | 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
2025年1月6日(星期一)14:30-17:00 | 区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
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30-17:00 | 区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 |
三、接访范围
在盘龙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务工的劳动者,对侵害自身劳动报酬权益行为的投诉、申诉,不含工程款争议以及个人之间的债务、劳务费用纠纷。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要提供明确的欠薪企业单位(或建设工程)名称、相关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来访人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资欠条、工程计量结算单据、考勤表、工资含生活费发放凭证等)。
3.涉及同一欠薪事项举报投诉的,来访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的应推选1-3名代表来访。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