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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11-93496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29 11:1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当事人:昆明米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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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当事人:昆明米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11-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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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昆明米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2024年11月4日受理申请人何其礼诉被申请人昆明米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4)盘劳人仲字第2095号。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5114上午915分在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二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11,联系电话:0871-6561848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