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当事人: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思成中学 )
发布时间:2024-11-2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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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思成中学:
本院于2024年11月15日受理申请人赵可诉被申请人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思成中学劳动争议一案(2024)盘劳人仲字第2065号。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二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11室,联系电话:0871-6561848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