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1:07
字号:[
大
中
小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将对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一)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茨坝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东至国博西路(不含云南路建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南至昆明力神重工有限公司(东生产区规划道路)、西至龙泉路、北至兴益机械厂(昆明三十四中学旁),征地面积约128.9亩。(最终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对象
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二、调查登记
本公告发布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将指导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公众意见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办公地点: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国有土地公告位置示意图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毅 0871-65730968)
附件: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三期)国有土地公告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