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钟其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林长制智慧平台,全面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章立制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及《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通〔2021〕58号)等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区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盘龙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盘办通〔2021〕61号);各街道办事处印发了林长制工作方案;村(社区)印发了林长制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全面建立了三级林长制;制定了《盘龙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盘龙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定了《盘龙区林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制度,成立了区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林长制运行情况
1.三级林长及责任区设置情况。目前有区级林长14人,划分责任区12个;街道级林长87人,划分责任区66个;村(社区)林长349人,划分责任区337个。村小组专管员428人、护林员420人。实现了对林草资源管护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
2.区级林长巡林情况。区级林长严格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基本频次开展巡林工作;街道级林长严格按照每月一次的基本频次开展巡林工作;村级林长严格按照每半月一次的基本频次开展巡林工作。
3.相关工作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盘龙区总林长签发了《盘龙区关于2024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命令》的总林长令。二是切实按照2024年市级考核细则推进林长制各项指标任务落实;三是完成市级林长办工作材料调度。
二、林长制智慧平台搭建情况
2022年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已开发应用“云南省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搭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主要包含巡护管理、巡林管理、信息管理等8大模块。目前虽搭建了林长制智慧平台,但目前该系统主要作用体现在各级林长巡林工作方面,跟您提出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我局将积极把您的建议进一步向上级林草部门反馈,争取增加相应模块设置,让林长制智慧平台进一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区林草发展相关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