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当事人: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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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本院于2025年1月15日受理申请人袁云杉诉被申请人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5)盘劳人仲字第274号。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3月18日13时45分在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408室,联系电话:0871-6313593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