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按照《昆明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盘龙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将盘龙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推动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确定审核法治审核书目等,理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2.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所赋予我局的行政权责:现目前,交运局开展行政全责共计7类155项。原有行政权责共4类1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子项32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奖励2项;交通行政执法改革后,承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移交事项共计3类136 项,其中行政处罚108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7项。
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及“昆明盘龙”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等信息。实现服务在线上预约、办事指南、用户登录、材料提交、网上办结。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件3个工作日、即办件为1个工作日办结。推行“容缺受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好评率100%。
3.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一张网”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6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16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政务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清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完成盘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赋权事项,现有6项行政权力赋权给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4个涉农街道。
4.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上报、处置等环节。对多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进行了对处置措施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
5.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作区营商环境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将营商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对照我局牵头的“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所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结合指标实际,认真研究谋划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争当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区交运局把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2024年未制订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1.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交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实施职责。领导班子主动发挥表率作用,落实学法、用法常态化学习制度。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允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冲突,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化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仔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宣扬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惩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加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实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支配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动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确定审核法治审核书目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保障重大决策审核制度科学民主合法化,对全部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同时报区司法局备案;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削减和消退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为保障重大决策审核制度科学民主合法化,对全部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同时报区司法局备案;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削减和消退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保障重大决策审核制度科学民主合法化,对全部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同时报区司法局备案;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订《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编制《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政策、专业提供法律支持。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组建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为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体制保障。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一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在云南信用信息平台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双公示”;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公示。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乱检查乱罚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2024年度,受理完成261件行政许可审批;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共42次;委托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做出行政处罚1003件、行政强制23件。
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开展检查工作,年度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共3次,对公路养护、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4.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实行涉农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建设,强化涉农街道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建立社区公路路政协管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路路政管理三级联动协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理顺管理机制,推进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盘龙区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最终全面实现区、街道、社区公路三级联动管理全覆盖,做到“有路必管”,达到“路域环境美观、路产设施完好、出行安全便捷”的目标。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定期开展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建立对应台账,并对隐患点进行有效治理,形成闭合材料,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检查力度,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职能作用和利用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
2024年对农村公路行道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其中金浑、双松公路进行了全面整治,其余路段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部分整治,确保了道路行车安全。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配合属地街道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置涉及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结合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辖区内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无行政应诉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发挥政府督查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交通领突出问题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3.提升整体监督效能。加强了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工作考评。建立了依法行政系列考核制度,加强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科室和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5.落实问责制度。全面推行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了问责监督。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证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行政权力事项、机构职能、公共服务事项,并将调整后的行政职权目录及办事指南在网站上公布。
7.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规范归集信用数据;二是实行行政审批承诺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南。实现“一网通办”,即网上申请、审核、办结。同时对行政审批的每一个环节实行承诺服务,承诺行政审批事项从法定20个工个日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申请人推行“容缺后补”;三是规范失信约束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对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开展清理规范,确保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四是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在日常监管中运用评价结果;五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六是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信用修复程序和条件的宣传,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覆盖;七是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工作。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管理,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八是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应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对应的要素,包括监管对象、监管措施、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双随机信息等,100%发布行政检查实施清单。
8.常态化采集各类监管行为数据,提升监管数据汇聚量。应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汇聚监管行为数据。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完成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完成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及时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情况。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布署,拟在盘龙区农村公路安装非现场执法系统。
九、保障措施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4.建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激发交通行业领域人才投身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作风革命效能提升学习。积极推行项目建设、养护工作、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线法,不断提高交运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6.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形式,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