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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2-958625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17 12:2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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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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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昆明市盘龙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细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有序完成。

(一)主动公开

各公开主体密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照法定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组织机构、规划计划、重大会议等基础信息的准确公开和动态更新,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以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845条;区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精准对标细化公开,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16场次,办理“我对政策有疑问”事项4件次,切实以公开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社会治理更高效能、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12件(含上年结转2件),其中自然人199件,商业企业8件,其他5件,答复率100%,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7件,结果维持23件,结果纠正2件,尚未审结2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4件;管好用好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办件提醒和业务答疑,对系统新增功能做好推广,推进线下受理录入和案例推送工作,执行好季度/半年结报制度、典型案件材料报送制度等,参加办理会商1场次,回复办理意见建议3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强化办理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统筹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安全,提升公开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做到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及时、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名实相符,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目前在册23个账号;严明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审查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主责主业,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2024年以来,发出整改通知或提醒累计170余次,有效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努力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

认真完成2023年度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问题整改,探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清单式推进和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对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依申请公开办件等常规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季度检查,通报推进情况,坚持跟踪问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2期,通过以检促改、以会代训实现既“减负”又“增能”目的;根据有关考核要求,扎实有序做好迎检备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及时编制和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76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8

8

0

0

0

4

2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2

0

0

0

0

1

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5

0

0

0

0

5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2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2

0

0

0

1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1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1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2

8

0

0

0

5

205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3

2

0

2

27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协同推进工作格局还需巩固,同单位内部科室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还存在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要求融合不够紧密,部分单位人员调整后工作交接还不够细致全面,一些需要多科室、多部门、多层级共同配合或协同推进的信息公开领域仍显薄弱;二是政策解读多元化水平不高,年内未开展以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形式进行的政策解读,解读形式方式与上级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凸显。

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思想认识,着力推进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深入融合,对涉面广、关联部门多的公开工作,完善科室、部门、街道间政府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压实责任、汇聚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工作的靠前统筹,丰富工作思路举措,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文件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能力素质,同时加强协调联动,提升政策解读多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