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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3-966965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06 09:56
名 称: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擅自排污案
文号: 关键字: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擅自排污案

发布时间:2025-03-06 09:56
字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220*****9A

法定代表人: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水罚字〔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违法事实:2024年8月12日,我局在巡查金汁河过程中发现位于白龙路段,有泥浆水排入河道内,经现场检查发现泥浆水是由世博门户项目工地抽排到雨水沟内沿白龙路雨水管流入金汁河内。经对世博门户项目进行检查后发现是由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抽排基坑水造成,现场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排水许可证,我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就泥浆水排入金汁河一事接受询问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人主体资料进行了确认。

        该行为违反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禁止无证排水或者不按排水许可内容排水”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当事人违反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捌万元整(¥:80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2月26日

处罚机关:盘龙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