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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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是区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体现政府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供养护理服务功能。为盘龙区户籍“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护理服务;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者高龄老人提供低收费的护理服务;为政府“优待”对象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适当优惠的护理服务。兼顾面向社会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服务。贯彻执行养老服务的各项法规、规章、决议和决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护理科、医务科、膳食科、总务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自理老人、介助(半自理)老人、介护(不能自理)老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护理服务。24小时配备专业的护理员、专业膳食配餐员、专业医护人员。24小时净化热水、温水、营养保健配餐员科学、合理、均衡配餐,合理膳食;食材(米、油、肉、菜及配料)由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专供,安全卫生。贯彻执行养老服务的各项法规、规章、决议和决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16061.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6061.58,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5656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社会保险预算9221.00元,故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减少9221.00元,2025年本单位项目一般公共预算0.00元,故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减少了0.00元,2024年本单位项目(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预算2556400.00元,2025年本单位项目(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预算0.00元,故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5564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16061.58元,其中:本年收入2216061.5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6061.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上年对比减少92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社会保险预算9221.00元,故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减少9221.00元,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故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减少了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6061.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16061.58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061.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社会保险费预算所致;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退休(项)”,支出142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73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1559699.5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561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85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0906.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5096.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我单位共涉及1个项目(单位资金-其他社会福利支出资金)需做项目绩效,主要为:
(一)其他社会福利支出资金(办公费、水电费、维护费、业务委托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心老人生活活动区的房屋、电梯、休闲健身场所、厨房等的维修及服务老人的电视、宽带、邮电、报刊、生活物料用品,水电维护服务外包、弱电服务外包、卫生保洁服务外包、保安服务外包,中心绿化养护等的费用支出、住养老人伙食费支出。给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针对盘龙区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护理服务,为盘龙区户籍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高龄老人提供低收费护理服务,为盘龙区户籍的特困难人群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适当的优惠护理服务。兼顾面向社会失能、高龄老人提供自费护理,提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护理服务;按要求提供集中养老、托养服务、收养民政“特困”对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单位具备养生文化、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功能。让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改善、让住养老人舒适、愉快的安度晚年、给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体现了政府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供养、护理服务功能,同时解决了30个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可持续影响;解决老人子女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二)其他社会福利资金(辅助性岗位人员薪酬--劳务费):针对盘龙区户籍的“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护理服务,为盘龙区户籍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高龄老人提供低收费护理服务,为盘龙区户籍的特困难人群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适当的优惠护理服务。兼顾面向社会失能、高龄老人提供自费护理,提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护理服务;按要求提供集中养老、托养服务、收养民政“特困”对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单位具备养生文化、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功能。让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改善、让住养老人舒适、愉快的安度晚年、给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体现了政府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供养、护理服务功能,同时解决了30个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可持续影响;解决老人子女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法两条例一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资产总额3843370.45元,其中流动资产3129796.27元,固定资产713574.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079.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455.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1657.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400200111
附件2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预算编制说明20250319023815294
附件3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单位:元)2025031902383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