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3200400100000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房屋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7、负责辖区内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液化燃气用户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滇池流域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9、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辖区内城市规划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0、负责贯彻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拟订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承担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取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3、负责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消防工程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
15、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城乡建设科、工程建设审批科、物业服务科、企业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综合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凝聚全局合力,彰显自身建设崭新气象。继续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优化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能干事、干实事”的住建队伍,切实提升工作的实效。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安排部署,以党建为引领,把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党建工作责任制、日常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机融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方向,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诉求。三是深化廉政纪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严格落实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要求,每年定期组织保密工作培训及警示教育,开展保密检查。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组每年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五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党的建设与统战民宗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全体统战民宗干部干事创业动能。
2.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一是积极落实市级关于房地产市场纾困相关政策,持续做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做好风险项目化解工作,继续做好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承接、使用、管理、收回、偿还统筹协调工作,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资金审批速度。二是推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补齐保障性住房建设短板,督促企业加快保租房建设,推动保租房项目尽快面世,解决供需不平衡问题,积极完成2025年度保租房项目建设计划申报。探索城市更新、保障房与商业地产的可结合新发展模式和方向。积极支持惠居公司在盘龙区的工作开展,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盘龙区的建设工作。
3.以发展驱动为引领,推动行业实现进一步发展。一是进一步落实重点建筑企业领导走访制度,深挖在库企业产值存量,精确掌握企业合同签订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精准指导企业做好产值统计和支撑材料准备工作。二是协调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下放部分建筑业资质核发权限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下发后可以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有效吸引建筑企业迁入及新企业注册落地。三是通过包装项目争取专债、落实资金,加快项目落地见效,推动投资扩量增效吗,吸引我区优质建筑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吸引优质企业落户盘龙,增强企业信心,通过注入“活水”为我区现有建筑市场注入新活力。四是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充分运用实名制平台实现在建项目实名制以及工资支付保障的全流程监管,尽快实现住建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真正实现“干活有数据、用工有实据,讨薪有依据”的目标,有效遏制欠薪风险。
4.聚焦城乡融合发展,高标准推动城乡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盘龙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加快立管改造项目建设,借鉴房屋市政质量安全监管方法,对每个实施标段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施工前,制定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召开项目例会,协调对接督促燃气企业加快项目施工招标招选工作,力争11月底盘龙区公共立管改造工作全部进场施工,争取完成市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牵头街道积极完成2024年82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2025年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要求。三是持续推进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严家山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按计划开工,严格履行招标相关规定,着力推进新建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对已建成未移交市政道路,持续跟进道路主体工程现状移交情况,继续推进盘龙区现状道路属性确认工作,提高市政道路管理水平。四是持续推进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波村、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盘龙区万华路、铂金大道、世博路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任务。六是做好道路维护管养,加强设施维护工作的计划性和预防性,2025年计划对北京路延长线1号桥、穿金路、园博路、北京路等道路进行维护,完成盘龙区2025年桥梁安全检测工作,同时继续牵头各管线单位加大病害井盖巡查整治力度。
5.紧盯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突出抓好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自建房、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农村危房等领域风险防范,全力防风险、强整治、除隐患、保安全,坚决守住住建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持续做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盘龙区燃气管理办法》发动各方力量,加大对燃气经营场所、使用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压实各级责任,全力将燃气安全隐患风险降至最低。二是稳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施工总体提升。加强危大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力度,进一步整治建筑行业乱象。配合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备案登记下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扬尘管控工作。三是按照国家、省、市时间节点要求持续推进自建房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安全鉴定、分类整治,对全区自建房的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采取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深化业务改革,继续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充分吸取优秀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既有建筑审批改革方向。根据辖区情况,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不断深化工作作风、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提升,继续以既有建筑消防为突破口,完善既有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等环节标准统一化,推进既有建筑全链条的综合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既有建筑再利用的高效审批。二是与时俱进,努力推进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住建领域的首违不罚。坚持树牢依法行政、助企惠民的理念,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努力实现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住建领域实施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实现全市、全省的创新新方法。三是持续优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在执行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基础上,需进一步研究区级可协调可优化的事项,形成盘龙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事项“一张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理清事中事后监管和批后管理工作机制,增强政策连续性和可执行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4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748,972.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748,972.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5,122.87元,下降2.7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厉行节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48,972.77元,其中:本年收入50,748,972.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48,972.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5,122.87元,下降2.7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厉行节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748,972.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748,972.77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2,2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717.36元,增长0.59%,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社保调标致使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6,646,724.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4,840.23元,下降6.28%,主要原因为2025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22,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1,260.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纳;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1,002.00元,主要用于残保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2,73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障费用;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6,465.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障费用;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08,66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524.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3,678,4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支付日常工作所需费用;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14,85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廉租处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50,000.00元,主要用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盘龙区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费用;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292,190.77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液化(燃)气管理办公专项资金支出;
2210111配租型住房保障支出3,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专项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251,01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0501行政运行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财政拨款本年安排支出50,748,972.77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与省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出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盘龙区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检测鉴定经费
目前,全区非经营性自建房共有24597栋,已全部完成排查并录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信息归集系统,完成率100%,做到系统与台账相对应。非经营性自建房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44栋(一般安全隐患96栋,重大安全隐患43栋,特别重大安全隐患5栋)。2025年对检测鉴定为C、D级的房屋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北京路北端连接西北绕城高速立交工程2025政府付费资金
北京路北端连接西北绕城高速立交工程为《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中24个立交提升改造项目之一。工程通过对北京路端头向北进行延伸,新建T型交叉口与立交收费主匝道相交,同时新建四条匝道实现北京路与西北绕城高速的完全互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100%。龙泉收费站自2022年开通运营后,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出行,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三)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经费
为加快推进茨坝片区开发建设,完善茨坝片区市政供水基础设施,区住建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盘龙区茨坝街道。2025年度按实施方案建设规模完成供水泵站及进出水管网建设并通水,保障片区群众用水稳定、安全,受益人群满意度达80%及以上。
(四)盘龙区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经费
2024年城市体检依托城区(城市)、街区、小区(社区)、住房4个维度的城市体检基础指标,构建“城区—街区—小区—住房”层层递进的城市体检体系,对盘龙区进行全方位、全维度的精细化体检,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指标分析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查找总结住房、小区、街区、城区等不同维度的问题,分析评价城市建设成效和短板,提出治理措施、纳入城市建设工作计划,转化为建设项目清单和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列出包含城市更新类、绿色交通类、设施完善类、道路建设类、安全韧性类重点更新项目和专项整治项目清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2,71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085.00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调离,相关运行经费减少且响应国家过“紧日子”政策,缩减部分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55,479,363.71元,其中,流动资产53,470,096.78元,固定资产253,67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55,596.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058,85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609.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303200400100111
附件2-1.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液化(燃)气管理办公专项资金)
附件2-1.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经费)
附件2-1.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房屋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