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
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一)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办通〔2019〕52号)。
(二) 《关于专题研究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54)。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3727305083N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锦武路15号
联系电话:0871-63146315
法人代表:金婷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属于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审批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审批科、窗口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核定编制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17人(行政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保障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正常运转,设立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大厅的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卫生间、食堂用水)、电费(日常照明、设备、电梯、食堂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一窗式”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四、项目实施内容
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的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一窗式”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及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障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正常运转。
五、资金安排情况
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纳入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由区财政全额拨款。2025年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共需1632166元,其中:电费53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元、水费80000元、邮电费80050元、物业管理费742116元、租赁费50000元。
三、项目实施计划
(一)预算编制阶段(2024年10月-12月)
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编制盘龙区2025年-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于2024年10月按照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经费预算的工作要求,结合区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实际,编制大楼维护费专项资金经费预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月-12月)
1.根据大楼运转情况,每月据实支付政务服务中心水费、电费、电信、移动费用。
2.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每个季度EMS免费服务情况,据实支付EMS邮寄费费用。
3.根据协议、合同约定,每年支付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物业管理、花木租赁费用。
4.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产生,支付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障服务大厅正常运行。
六、项目实施成效
科学、合理的大楼维资金投入,确保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昆明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交三桥办证点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稳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了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由“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有效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擦亮“在盘龙·幸福办”政务服务品牌。
七、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5年-2027年) | 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办通〔2019〕52号)主要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盘龙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要素保障,稳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关于专题研究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54)精神,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管理主体变更为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2027年大楼维护费预算为4896498元,用于支付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的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一窗式”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180盆为同品种租赁和1楼大厅绿植墙维护)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及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障服务大厅正常运行。预期绩效显著,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预期绩效合理,已实现。 | |||||||
预算年度(2025年)目标 | 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办通〔2019〕52号)主要职责要求,2025年大楼维护费预算为1632166元,用于支付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水费(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窗口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180盆为同品种租赁和1楼大厅绿植墙维护)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及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预期绩效显著,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预期绩效合理,已实现。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水费、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大楼日常设施维修(护) | >= | 6 | 项 | 定量指标 | 权重分:10分 得分=(实际完成数/计划数)*100%*标准分 | 用于支付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饮用水费和10个卫生间用水)、电费(日常照明、电子设备和3部电梯用电)、通讯费(办公用电话费、宽带费、EMS免费服务费、窗口短信服务费)、花木租赁费(180盆为同品种租赁和1楼大厅绿植墙维护)和大厅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费、大楼物业管理费及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大厅水费等。 | 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办通〔2019〕52号)、《关于专题研究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54)精神,根据上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水费、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及大楼日常维修(护)及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办证点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费、水电费,实际支出情况测算。 | ||
质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资金使用准确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权重分:20分 得分=(正确使用资金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标准分 | 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不断提升资金使用准确率。 | 项目支出账 | ||
时效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项目完成时限 | <= | 年度内 | 年 | 定量指标 | 权重分:20分 在2025年12月31日完成得满分,超出不得分。 | 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财政支出进度完成大楼维护费各项费用支付。 | 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 ||
成本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经济成本指标 | <= | 年初预算批复 | 元 | 定量指标 | 该项权限评分权重为10分,符合要求的满分,否则不得分。 | 成本控制在年度预算批复内 | 项目实施方案 预算批复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社会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政务服务大厅运转情况 | >= | 良好 | 是/否 | 定性指标 | 该指标权重30分,政务服务大厅运转情况良好得满分,运转情况一般得15分,运转情况较差不得分 | 政务服务大厅运转情况 | 项目实施方案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权重分:10分 该指标权重10分,根据群众反馈情况评分。 | 评价器测评群众满意程度 | 测评器测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