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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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4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决定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871-6317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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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盘环评〔2025〕7号 |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