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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3-976502 主题分类: 部门和街道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31 10:4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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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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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

目录标准(试行)

2025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盘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实施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森林和草原管理等方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自然资源重大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