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1 16:19
字号:[
大
中
小
]
2025年度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重大行政
为规范盘龙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2025年度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涉及民政方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和调整涉及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涉及民政领域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四)涉及民政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发展项目;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本局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