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 (编号:2025011)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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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南涧宏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鼓楼街道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施工总承包单位:南涧宏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盘龙区鼓楼街道辖区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公示期的项目已竣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B栋103室
电话:0871—65629537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