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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37993 主题分类: 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07 11:03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信息及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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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信息及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5-0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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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盘办通[2015]52号),设立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按照区政府分工要求,负责编报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辖区城市规划区域内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建筑业行业及市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经纪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辖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宜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和落实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组织或协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七)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及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九)负责辖区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许可证行政审批管理。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公章管理、节能、对外联络、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史志、年鉴、接待、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重要舆情、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赋予我局的阶段性综合类业务工作开展;牵头协调应急、对口扶贫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及政策落实,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科。负责机关的财务、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编制机关年度预算、政府采购和决算报告,指导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的审核;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查;参与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资金使用审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财务结算审查等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城乡建设科。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上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开展区级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代建工程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区强弱电、燃气、城市给排水管网、城市地下设施等市政协调服务工作;指导辖区开展村镇建设工作;开展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推广运用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助报送非房固投经济指标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年报统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程建设审批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程建设审批相关法规制度,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辖区内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统筹全局各类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综合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管理住建窗口政务服务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物业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遵守行业标准及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信用体系,配合上级部门考评物业服务企业业绩;贯彻落实上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章及规定,做好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业务培训,提升服务品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委员补选等事项;指导昆明市盘龙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企业服务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房地产业房屋租赁行业建筑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对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有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房屋的租赁备案;负责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工作;按权限办理辖区建筑行业企业资质登记、变更;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清欠工作;做好全局经济、统计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及制度创新;组织重大决策听证,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审查、备案;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热线、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牵头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培训;参与协调局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牵头局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的管理联络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管理事业单位6个: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处、昆明市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昆明市盘龙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处、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昆明市盘龙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昆明市盘龙区工程定额站。

三、负责人

施靖

四、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官渡区吴井路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00

联系方式:0871—66208419,0871—6620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