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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011-338170 主题分类: 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08 09:01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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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5-0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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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点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

(二)承担盘龙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政策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监控,并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综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问题和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按照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综合平衡提出全区年度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加强项目(农业投资项目除外)管理,指导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备案各类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区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承担昆明市盘龙区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项目策划包装、前期费管理等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进行监测;按照定价权限做好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商品(药品和医疗服务除外)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定价以及成本监审工作;承担价格认证管理、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油的存储、轮换、质量和安全;对全区粮食流通行业进行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九)加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做好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收储、动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按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和计划,做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安全。

(十)贯彻落实上级能源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级范围内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燃料乙醇管理职责。

(十一)统筹协调区属相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将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以外的行政职能交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十四)承担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统筹全区数据管理及数据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等。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发改局党务、人事、档案、信息、保密、财务、工会、妇女儿童、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各科室确保发改局正常运转。

(二)发展规划科。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地区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点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监控,并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措施的建议;做好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承担区委财经委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科。协调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问题和提出政策建议。做好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等工作,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根据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产业导向,编制、安排全区政府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定期跟踪检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

(五)能源管理科。根据上级能源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工作要求,拟订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抓好落实;承担区级范围内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燃料乙醇管理职责;牵头做好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六)行政审批科。统一对外履行本单位行政审批及相关管理服务职责,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前期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粮食管理相关行政许可;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等。

(七)粮食管理和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油的存储、轮换、质量和安全;对全区粮食流通行业进行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保障全区粮食供应;承担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价格监测管理科。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统计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对辖区内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进行监测;按照定价权限做好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药品和医疗服务除外)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定价工作;按照上级发改部门安排,对重要农产品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

(九)物资储备科。做好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收储、动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拟定应急储备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区应急管理部门调拨指令,组织应急储备物资调出;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安全。

(十)国防动员科。做好区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数据管理科。做好区级数据经济相关工作。

三、负责人

   彭福州

四、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昆明市北京路4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6331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