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能
一、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进行全区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区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街道由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2个下属事业单位和12个派驻街道统计站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草拟有关规定和文件;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中央及地方统计事业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全区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管理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培训、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等方面的人事工作。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起草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区统计标准;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区统计检查队伍的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统计行政复议、统计行政诉讼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备案区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区域内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受理、办理、督办区内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承担全区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综合核算科。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管理宏观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资料的交换,并进行对比、研究,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地区生产总值(年度、季度)、投入产出等专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负责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积极参加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业务培训,不断深入学习研究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制度、指标口径和计算方法,对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预警,不断提高统计监测工作水平;按监测指标设置,定期收集、汇总、审核、评估、报送监测数据资料;依法统计,强化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开发利用监测结果,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四)业务科。工业: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全区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全区工业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开展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并进行投资和建筑业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建筑业统计工作的协调和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编辑;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统计: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本专业统计工作,对本专业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审核和验收;定期对企业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整理、提供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等调查工作;负责指导街道、企业工作,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科技、文化产业、创新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指导有关单位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人口就业统计: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完成国家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负责农林牧渔业综
合统计,及街道、社区(村委会)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五)信息科。负责政府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研制开发利用、统计网站办公自动化、统计资料电子报送、发布系统;组织各类统计信息,形成专题数据库,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负责盘龙区宏观经济分析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统计报表数据的处理和各类普查、抽样调查数据的处理,及时、准确、快速地提供各类统计信息资料;负责各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使用维护,指导盘龙区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统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及数据处理各类设备的维护。
(六)下属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昆明市盘龙区普查中心、昆明市盘龙区地方统计调查队。
(七)12个派驻街道统计站。
三、 负责人
严姣
四、 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昆明市白云路32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871-6561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