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505-98879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09 14:55
名 称: 滇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关键字:

滇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09 14:55
字号:[ ]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形式层级

备注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


2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辖区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3

防汛检查

涉及防汛的单位、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所管辖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汛前检查后,必须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该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予以处理。

各级防汛指挥部

各级防汛指挥部


4

排水检查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5

违法建设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辖区群众

《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居)民委员会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农村住宅建设负有监管责任。对不按照批准文件建设或者擅自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要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对辖区内农村住宅的跟踪监督管理,对不按照批准文件建设或者擅自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要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并向所在地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6

烟花爆竹安全的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辖区群众

《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督促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有关重点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设和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有关重点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有关重点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户外广告设施检查

辖区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责任人

《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管理责任人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或拆除。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8

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

辖区各单位、农户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森林航空消防机构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二)巡护森林,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三)及时制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统一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