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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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裁决书》(2024)盘劳人仲字第1831号,裁决简正婷与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经核查相关档案、资料,你单位在上述期间确未为简正婷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因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缴纳社会保险催告书》,请你单位到本中心领取《缴纳社会保险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前述催告书在完成送达后,请你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为简正婷补缴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仍未整改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871-63193170
联系地址:盘龙区社保中心稽核科(北京路481号)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