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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5-99215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21 15:47
名 称: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5-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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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数量检查频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部门协同监督检查备注
1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5.《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每年不低于30家。一般情况下1年不高于1次(特殊情况除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场检查1.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2.组织经办机构和第三方监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3.根据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