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2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2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5月21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50-42) |
整改目标 | 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遏制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确保至“十四五”结束,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
整改措施 | 1.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坚决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破坏行为,管护好全区天保工程区84.15万亩森林。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积极开展义务植树、火烧迹地植被修复等林业生态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营造林任务。 3.严格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严格规范管理林地种植、采集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 4.抓好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管护,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确保至“十四五”结束,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2021年以来按照“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森林督察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草原资源监管平台”(现已合并为林草执法监督平台)下发森林、草原变化图斑,县区进行调查核实和查处整改。截至目前盘龙区共收到森林变化图斑10期845个图斑、草原变化图斑6期156个图斑,已全部按照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及查处整改。盘龙区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近年来全区商品林未审批过商品性采伐。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对辖区涉及使用林地进行初审上报,2021年至2024年共审核上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14件,涉及天然林14.8228公顷,不存在违法违规审批占用天然林情况,未调整过林地保护级别。 2.2021至2024年,盘龙区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各项营造林项目持续稳步推进,建设成果显著。2021年完成造林面积100亩,森林抚育50000亩,义务植树85万株;2022年完成造林158亩,草原生态修复2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义务植树85万株;2023年完成造林657亩,封山育林4172亩,义务植树85万株;2024年完成造林660亩,森林抚育20000亩,封山育林4000亩,义务植树80万株。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575亩,森林抚育70000亩、封山育林8172亩,草原生态修复2000亩,义务植树335万株。通过对火烧迹地、宜林地开展植树造林,在乔木林地、疏林地及其他灌木林地上进行封山育林,有效提高项目范围内的森林生态效益。 3.严格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严格规范管理林地种植、采集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一是盘龙区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深入调研盘龙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林下经济发展政策,科学分析研判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前景。二是按照《昆明市林下经济可利用地类技术要求 (试行)》严控林下经济适用林地地类管制,积极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及个人依法依规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行为,防止因发展林下经济违法违规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 4.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采集、买卖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2021年至2024年间盘龙区依法查处涉及保护动植物案件112件,其中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07件,对2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盘龙区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定期对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进行调查监测,根据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5月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盘龙区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23 种,保护率达到了95.65%。后续为更加精准、全面掌握全区范围内野生动植物分布和活动情况,盘龙区自筹资金48.6万聘请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盘龙区重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余春 联系人:陈姝含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461697958@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孔祥龙,0871-65712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