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2025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
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为确保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关于开展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昆医险通﹝2020﹞37号)的规定,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区属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并经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备案,为做好盘龙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5年5月盘龙区共有4家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验看,经盘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共有4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审定(详见附件1)。
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5年5月份盘龙区共有2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申报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核和实地验看,经盘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共有2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详见附件2)。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及窗口服务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0871-63167851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窗口服务科 0871-65650391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0871-63154462
附件1:2025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附件2:2025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公示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2025年5月昆明市盘龙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附件2:2025年5月份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