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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5-994645 主题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30 14:40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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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5-05-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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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23〕1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23〕6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 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29个区属部门、12个街道为成员的盘龙区五经普领导小组。全区12个街道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普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五经普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推动普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统筹协调、上下联动、行动一致,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 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并结合盘龙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保障上,先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实施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报送审核办法》《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全区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 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盘龙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范普查造假。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区经普办认真组织现场登记,要求普查“两员”按照普查方案,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对在经济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针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实地排查核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全区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 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节点上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13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推进“幸福盘龙”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 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省、市、区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全区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对全区3个普查小区522家单位开展质量检查,同时配合省、市顺利完成对我区抽中的2个普查小区的质量抽查工作。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45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3.0%,从业人员485628人,增长33.2%;个体经营户64360个,从业人员1218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