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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5-994650 主题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30 14:51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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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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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 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458个,比2018年末增加10669个,增长43.0%;产业活动单位39987个,增加11826个,增长42.0%;个体经营户64360个,增加31621个,增长96.6%(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 法人单位

35458

100. 0

企业法人

34134

96. 3

机关、事业法人

419

1. 2

社会团体

224

0. 6

其他法人

681

1. 9

二、 产业活动单位

39987

100. 0

第二产业

5624

14. 1

第三产业

34363

85. 9

三、 个体经营户

64360

100. 0

第二产业

1398

2. 2

第三产业

62962

97. 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879个,占2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48个,占19.9%;建筑业4695个,占13.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723个,占43.0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134个,占21.96%;住宿和餐饮业10287个,占15.98%(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5458

100. 0

64360

100. 00

农、林、牧、渔业*

57

0. 2

5

0. 01

采矿业

*

*

*

*

制造业

714

2. 0

432

0. 6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5

0. 1

*

*

建筑业

4695

13. 2

474

0. 74

批发和零售业

8879

25. 0

27723

43. 0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2

1. 7

14134

21. 96

住宿和餐饮业

876

2. 5

10287

15. 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68

8. 7

459

0. 71

金融业

162

0. 5

-

-

房地产业

1318

3. 7

232

0. 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048

19. 9

2777

4. 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62

9. 5

449

0. 7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6

0. 6

19

0.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07

4. 0

5478

8. 51

教育

678

1. 9

331

0. 5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5

1. 1

473

0. 7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03

4. 0

1085

1. 6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53

1. 6

-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下同)。

二、 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5628人,比2018年末增加121039人,增长33.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9745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35369人,增加8100人,增长6.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50259人,增加112939人,增长47.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187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684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05361人,占2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487人,占15.1%;批发和零售业52295人,占10.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6699人,占38.3%;住宿和餐饮业29391人,占24.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507人,占13.5%(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85628

197452

121872

56844

农、林、牧、渔业*

1851

1086

10

3

采矿业

*

*

*

*

制造业

28130

7812

1241

4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06

676

*

*

建筑业

105361

24018

2492

677

批发和零售业

52295

27000

46699

2469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661

3667

16507

2401

住宿和餐饮业

15773

9263

29391

155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677

7811

953

322

金融业

26543

16174

-

-

房地产业

22320

10013

496

18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487

27829

5036

215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9481

13421

1071

3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37

1915

72

2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201

8083

12973

6828

教育

20088

13689

1467

11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601

12703

1158

8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140

3255

2305

118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476

9037

-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 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53.76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4131.5亿元,增长36.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6.84亿元,下降1640.75亿元,下降52.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46.92亿元,增加5772.25亿元,增长70.6%。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37.6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640.59亿元,增长43.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05.36亿元,增加29.84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732.24亿元,增加2610.75亿元,增长51.0%。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852.97亿元,比2018年增加427.34亿元,增长17.6%。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636.28亿元,下降171.45亿元,下降21.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216.69亿元,增加598.79亿元,增长37.0%(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453. 76

8737. 60

2852. 97

农、林、牧、渔业*

3. 72

2. 61

3. 93

采矿业

*

*

*

制造业

191. 18

133. 14

105. 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21. 39

319. 55

23. 07

建筑业

796. 45

553. 91

509. 60

批发和零售业

1148. 67

727. 74

1301. 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79. 15

1502. 96

51. 08

住宿和餐饮业

37. 75

29. 42

27. 5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6. 13

0. 95

153. 72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3653. 15

2982. 60

209. 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89. 83

1755. 00

158. 3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91. 56

454. 92

247. 4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6. 29

111. 98

7. 5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3. 43

66. 32

17. 93

教育

100. 79

19. 08

4.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66. 20

34. 98

20. 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 32

22. 83

11. 7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1. 74

19. 61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2.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3.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