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琼等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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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盘干〔2025〕15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潘 琼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芳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曹 军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郝 岳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孙 劼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刘星斓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副局长;
旷 尉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陈祥瑞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卢彦霏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董 科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子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 磊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盘龙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特此通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