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粱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6:16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抽验信息系统,涉及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辖区内食品经营户销售的“高粱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高粱酒”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