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证排水案
发布时间:2025-06-1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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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双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7E
法定代表人: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昆滇管综执盘罚决字〔2025〕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违法事实:2025年4月15日,我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拓东街道东风路与白塔路交叉口有泥浆水排入雨水篦子,经现场检查后发现是由旁边施工工地排入。经询问,该项目是由云南双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现场未提供排水许可证。我局当即对云南双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对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水一事接受询问调查。
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水的行为违反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禁止无证排水或者不按排水许可内容排水”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当事人违反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6日
处罚机关:盘龙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