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盘政规〔2018〕1号)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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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盘龙区临时救助工作统一按照《昆明市城乡临时救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盘政规〔2018〕1号)拟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
二、意见反应方式:
1.可致电0871—65620247(传真:65620414),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2.电子邮箱:2741619419@qq.com,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3.信函邮寄: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3楼盘龙区民政局办公室收。
真诚感谢您对本次公开征集意见工作的支持!
附件:
1. 《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2. 《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3日